Tuesday, 15 November 2011

「懂規矩」好文分享

最近從ARKUO那邊看到了這篇好文,叫做「懂規矩」,看了很高興,所以要來分享一下。

這是一篇具體寫出該怎麼教小孩的文章。

記得好幾個月前,在FB上有過一件爭議的事情,之前有媽媽們成立了一個page,因為自己的小孩在餐廳裡吵鬧亂跑,結果小孩子被餐廳裡的其他客人丟東西欺負,因此想為自己的孩子爭取一些公平的聲音,媽媽們覺得社會大眾非常不友善,自己是次等公民...。有些人支持,有些人反對。支待的有很多是有小孩爸媽,因為他們有深刻的體會,小孩是很難接受控制的,你叫他要乖,不要吵,不要奔跑,不要亂動,是比登天還難的事情。反對的人,則是認為連自己的小孩子都管教不好,放著小孩在餐廳裡干擾大家的用餐環境,被干擾的客人才是次等公民,所以他們應該要先自我檢討,怎麼反而先怪起了社會大眾呢?也有人提出了可能造成的危險性,這也很重要。

兩方的立場都有道理。小孩子在餐廳裡吵鬧奔跑不對,拿東西丟小孩也不對。然而指出錯誤,並不能把事情變好,更根本的是,不該有這些事情發生。這篇「懂規矩」裡面,就認真的寫出了如何讓小孩子可以乖乖在餐廳裡,避免干擾與危險發生。

大部分為人父母者,並不清楚「管」與「教」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。很多的父母親,對於小孩子的不聽話,感到非常的無奈。苦口婆心的說個不停,卻總是必須要跟在小孩的後面收拾殘局。他們不知道,他們以為自己在「教」小孩,其實都只是在「管」小孩而已。

Thursday, 10 November 2011

他們是狼,但他們忘了自己是人

非常非常感謝大家對「狼就是狼」的閱讀與分享,竟然有這麼多人願意看這種風格嚴肅的文章,讓我著實的嚇了一大跳。於是後來我又寫了下面這篇一樣嚴肅的文章,不僅如此,這次還算了數學啊。寫好一陣子了,就在猶豫啊,要不要貼出來呢?什麼時候貼比較好呢?不巧,今天發生了有趣的事,早上在信箱裡發現了爸爸轉了「狼就是狼」的轉寄信給我。哈哈,沒想到它已經變成了轉寄信了!想想,既然上篇文章又轉回到了自己的手裡,那就是今天吧。

這篇文章的篇名,是網友 David Yang 取的。他之前寫信來給我鼓勵(我收到好多鼓勵信喔,謝謝大家),跟我談論了篇名的事情,提了這個名字,所以就決定這篇用它啦!另外,這篇文章僅以補述前篇為主,不提新的東西。為了依續前文,仍然以統一為例,但一樣說的並不僅止於它。是它,也是其他更多走著相同步伐的企業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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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這篇文章的我,現在正坐在南京東路的巷子裡,一家小咖啡店。一杯美式80元。味道還不錯,附一片手工餅乾。有免費的無限網路和插座,當然。像這樣的店,再貴一點的、便宜一點的,在台北市區內其實並不算少。

喝一口就知道這樣一杯咖啡可以賺的利潤絕對比連鎖店的少出許多,可以賣出的杯數也遠不如連鎖店,但整個menu看起來,實際的售價卻差不多。這就是寫了「狼就是狼」最想表達的心意。提供好品質好服務的商家,要好好存活,最好是能夠發展蓬勃,用各自的風格獨具,打亂鏈鎖店舖的整齊劃一。有空的時候就去看了轉貼文章網友的心聲,有非常非常多的回響。由於在FB上每次總是看了大概兩百則左右就會跳掉,所以無奈沒辦法全部都看到。

我看到了很多「抵制」的聲音。的確,在原來的文章裡,似乎就是導出這一個唯一的結論。但我想說,抵制並不需要去產生心理上的「敵對」。不是朋友,不一定就必須是敵人,這件事情可以很理性、冷靜。除非必要,我不贊成「對立」,因為它通常只產生兩種不好的效果,增加仇視的情緒,以及簡化了問題。因此「狼就是狼」換一個角度詮釋是,與其說是要大家憤而群起拒買統一,不如說是在這個購買的過程,看清楚大企業的嘴臉。畢竟總是依著某種被慣化的習性去消費,跟知道了這些實情有了思考後做出的消費行為,那是不一樣的。你知道他們打心底都是在為自己考量,當他們對你表現友好,你會清楚那背後仍然是在刺激你多消費。你知道他們跟你是在商言商,你也跟他們 business to business。

Friday, 28 October 2011

狼就是狼

最近寫了一句標語,很意外的引來了討論關於博客來被統一企業併吞的那段往事。談到了統一企業,就有其他很多的話想說。

那句標語是這樣的:「7分合理,8分也可以,那我只拿6分。這就是一百億的起點。精明的最高境界是厚道。」不過現在看來,商人賺錢的理念是「7分合理,8分也可以,那我一定拿8分,再看看有沒有9分的空間。」想盡辦法壓縮各方成本,以換取最大的利潤空間,政府的法規是善良正義的最後的底線。

Friday, 13 May 2011

好緣

網路真是一種不可思議的東西。有的時候,人們並沒有刻意的記錄自己的人生,但人生卻不小心的留下記錄。

也是一種感慨。很多時候事過境遷,畢竟人的記憶並不是那麼的好,而記憶之中的人與事物也總是因為著時間變換而不復當時的味道。無意間的瀏覽,發現了這樣的小事。

從現在這個時間點看來,已經是行同漠路的人了,但這也並不足夠精確。應該說是因為小小言論的摩擦,而使得有一方開始憎惡另一方。人是一種主觀特性非常強的生物,當討厭的感覺開始以後,就會不斷的在各種生活事物之中,尋求符合自己經驗的事物,來證明自己,並持續不斷強化自我所認定的感受。與其說人喜歡化解,不 如說喜歡結冤,照理說,結冤是種主觀上不舒服的感受,但,卻依然使得人陶醉,或許就理解成一種激情,它的強烈性質可以填補空虛,或是在心靈上形成某種強烈的意義感。

Tuesday, 18 January 2011

天龍主義--回應與隨想

這是我看了「天龍主義」這篇文章以及其回應,也想要寫下來的回應。結果因為太長了,所以只好寫成note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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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論是以上面哪一種地域的定義,我應該都符合「天龍國人」這個稱呼。不過,因為就學或是工作的關係,我十年多前就搬出了台北市,也在宜蘭住過一年、嘉義和台南各二年。從一個標準的台北人眼光來看,這三個台灣著名的地方,事實上都很不一樣。在這裡並不細說我居住的感受,只說,在我對台灣的概念裡,粗略的區分天龍國與天龍國之外,是相當不精確的。之於我的觀察,這三個地方不但地理環境、發展歷史及方向不同,甚至是居民所形成的氛圍都很不一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