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1 September 2010

忠誠與謊言

最近看了另外一部電影,情浴威尼斯,雖然故事本身是在說「嫉妒」之心,但我卻對於它背後的情愛價值觀更有興趣,剛好它的英文的片名是 The Case of Unfaithful KLARA。我一直在想啊,為什麼身為一個人,我們在一個時間之內,只能愛一個人,而且也要求相愛的對象對我們如此,否則就是不忠誠。為什麼人在情感關係之中,會要求唯一而絕對?



有一個原因是能力所及的問題,也許對大部分的人而言,一次要愛兩個人在心意上是不可能做到的。情感關係裡所涉及彼此的自我,是非常的深,那就好像是兩個人打破了彼此自我的界線,交流或融合。認識、包容與相處,都需要用盡心力。心靈的感受上像是這樣的,在此之時,似乎的確是難以有另外一個心靈介入的空間。但如果從另外一個層面來觀察,這世界似乎也不會有哪一個人,是百分之百的與另外一個人相契合,或者可以滿足另一個人所有的需要,總是我們跟不同的人,會形成不同的交流,產生不同的互動,那麼,這樣說起來,如果說與不同的人在同一片刻產生深刻的交往,似乎也並非絕對不可能。

心靈所想要於一深刻或是分散,或許都是可以的。人與人之間緣分更是微妙難解,愛上不同的人,可以有的感受與心情那是無可言喻。或許總是當我們自己專一的時候,也希望同是被專一的對待吧。但如果是以平等為原則,是否當我們想要跟不只一個人交往的時候,也同樣認為對方也可以有不只一個交往對象呢?或者說穿了,人都是自私的。不論自我的狀態如何,我們都希望所愛的人心裡都只有自己一人。

因為我的心裡,想要被專一的對待。這樣的話語一直縈繞在腦海裡。所以當別人不能這樣待我的時候,就訴諸以道德。但愛總是會慢慢的離開,就算不是換上了另外一個人,形式與感受也會逐漸的改變了味道。在這個時候,我不知道除了忍耐和接受,還有什麼其他的方法。責難也一樣顯得多餘。

很多年來,我並不知道要怎麼去訴說背叛。我並無法向自己說明,我能夠拿著自己的想望,去阻斷他人之間的緣份。人都有自由意志,能夠為自己做完全的決定。如果那是對方的選擇,那是他她所想要,我憑著什麼說不可以。如果我也同有追尋自我所想要的權利,任何人都有。在道理上,我尋覓不得一絲一毫的道理。

而我可以駁斥的,那叫做謊言和欺暪。那是另外一個向度的事情。謊言可以是善意,而欺瞞的內容也可以很小很小。但我並不認為是這樣的,欺騙的意義在於,阻礙了人知道真相的權利。這是不對的。遮止了充分的訊息,就會導致人做出缺失的決定。也許有些人接受非常彈性的關係,有些人不能,但當訊息被掩蓋,人就不能為自己做出最好的選擇。這對我來說,是傷害,是損人利益。簡單的說,就算我認為關係可以很彈性,但我是唯一的一個人,或是我是其中的一個人,那畢竟是不一樣的。牽涉到其中的思考、做法與相處,都是不一樣的。

於是這麼多年,我可以接受人不只愛著一個人,認為人與人間的交往關係可以存在很多的空間與想像,卻始終沒辦法接受被欺暪的言語或行為矇蔽。不過,有意思的是,在電影裡,最後即便是相互坦誠的夫妻,仍然因為關係太過於彈性和自由而終至毀滅,而充滿猜忌的愛情卻結成了眷屬。一點點都沒有挑戰到既有的價值。這對於我來說,無疑是一種諷刺?

我是真的很意外,故事的結局,竟然是如此的合於傳統。總是以為思想開放的西方人,看來也只有對於身體的尺度很開放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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